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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湖南工程学院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作者:发布时间:2013-05-14 浏览次数:

各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:
    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全省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湘教通[2013]168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,增强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弘扬教书育人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,校工会决定开展2013年湖南工程学院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表彰奖项
评选表彰奖项为:师德标兵10名,从师德楷模中推荐1名参加省教育工会直属单位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(师德标兵)表彰。
    二、师德标兵评选条件
(一)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。
(二)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,业务精湛,爱岗敬业,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。
   (三)钻研进取,遵章守纪,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严谨治学、廉洁从教,促进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有效的开展。
   (四)勇于开拓创新,刻苦钻研业务,热情服务学生,关爱学生。  
   三、推荐评选办法
各分工会及直属小组各推荐1名候选人,报送校工会。
  四、评委评审
    校工会组织召开第三届校工会委员扩大会议,对各单位报送的师德标兵材料进行审核,通过无记名投票,产生10名师德楷模,并推荐1名参加省教育工会直属单位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(师德标兵)表彰。
  五、申报要求
    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5月15日前,将《湖南工程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》(见附件)、600字的事迹简介、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,报校工会办公室。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,一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校工会邮箱(171158999@qq.com),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单位。逾期不报视为放弃,未按规定提交材料一律无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南工程学院工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05月08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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